本定额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远海区域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计价需求,对部分特定选型工程项目经调查分析、征求意见制定而成,作为《远海区域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补充,供参考使用。
本定额的工程内容和消耗数量,除注明者外,均指在工程现场范围内发生,并按正常的施工操作范围计算确定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了工程本身直接使用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以及按规定摊销的施工用料,并包括了场内的运输及操作损耗。
本定额除注明外,其工程量计算办法、有关定额使用说明按《远海区域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292—1—2018)中相应章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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