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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ode of conduct for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 enterprises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2经济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03.100.30劳动资源管理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 实施日期: |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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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与镇江市总工会、镇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起草人: |
杨星云、陈苏、吴敏超、臧铁柱、殷同喜、顾潮、张旭海、韩晶、黄晓号、郑鸿、蒋新民、王照龙、关文刚、邱涛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