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简称一体化电源设备)的型号和额定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变(配)电站和其他电力工程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也适用于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简称UPS)、电力用逆变电源(简称INV)、电力用直流变换电源(简称电力用DC/DC)、双向直流变换电源(简称双向DC/DC)、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简称通信用DC/DC)、有源逆变电源(简称AINV)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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