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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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SG Q7002-2019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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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6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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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适用于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范围见《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目录》(附件 A)。
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其产品范围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目录》(附件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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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TSG 51-2023代替 |
发布部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实施日期: |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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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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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以(2008)质检特便字第1002号文的形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将若干规范性文件统一转化为安全技术规范
的工作任务。将《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05号)转化为安全技术规范,是其中的任务之一。2008年7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转化工作的首次会议,讨论确定本规则的起草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并就起草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2011年2月11日,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补充下达《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起草任务书(任务书编号:TSG13-2011),对已颁布的13个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细则进行合并和修订。2012年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2年7月31日,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2〕4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起草组在南京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讨,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12年10月24至2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在北京召开会
议,对送审稿进行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12年11月形成报批稿,上报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4年6月,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2月形成报批稿,上报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8年2月,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起草组再次进行修改,于2019年7月形成报批稿,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9年12月25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的总体原则、程序、基本要求,样机技术资料审查、样机检查和试验项目,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查和验证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等,是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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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
2 程序和要求 (1)
3 附 则 (6)
附件 A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目录 (8)
附件 B 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目录 (9)
附件 C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规格(主参数)表示方法 (10)
附件 D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申请单 (12)
附件 E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抽样及管理要求 (13)
附件 F 起重机械技术资料审查项目和要求 (16)
附件 G 起重机械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21)
附件 H 起重机械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33)
附件 J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查和验证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46)
附件 K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52)
附件 L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意见书 (61)
附件 M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62)
附件 N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格式) (75)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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