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公路建设绿色化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绿色公路建设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注重自然和谐。应坚持最大限度的保护、最低程度的影响、最有力度的生态恢复,实现公路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公路建设应统筹资源利用,实现集约节约资源。应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占用和能源消耗。
绿色公路建设应坚持安全至上,树立“预防、容错、纠错”的设计理念,系统提高公路行车安全性。
绿色公路建设应统筹考虑建管养运全过程,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绿色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合理选用技术标准,应用适宜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绿色公路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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