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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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H/T 2011-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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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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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符合《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AC-91-31)要求的民用无人机云系统中数据内容和格式及民用无人机云系统之间传输数据要求、数据加密要求、编码规则、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云系统和它们之间的数据交换和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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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ata specifications of unmanned aircraft cloud system |
中标分类: |
航空、航天>>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V53通用航空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
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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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主管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等 |
起草人: |
柏艺琴、陈新锋、邹翔、王汉清、李刚、周震博、王亮、杨猛、孙龙妮 |
出版社: |
中国民航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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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参与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北京优云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云无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宇经纬(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柏艺琴、陈新锋、邹翔、王汉清、李刚、周震博、王亮、杨猛、孙龙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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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概述 2
6 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传输要求 5
7 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的数据传输要求 9
8 无人机云系统的其他能力要求 9
9 无人机云系统的测试要求 11
10 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接口说明 12
11 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的数据接口说明 2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数据接口说明 32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飞行管理数据传输消息头和消息编号说明 45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测试大纲 47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无人机运行场景分类及数据规范代码表 6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相关信息元素说明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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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AC-91-31 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AC-93-TM-2019-01 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报送及管理规定
AC-61-20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MH/T 2009 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
MH/T 2008 无人机围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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