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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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733-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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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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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其它行业领域类似电池和电池组产品可参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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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ithium-ion cells and batteries of portable police equipment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源>>K82化学电源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29.220电池和蓄电池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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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珠海市古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誉龙数字技术有限公司、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骏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井冰、谢峰、王菁、何鹏林、王运金、杜伟、曹亮、陈建玲、陈顺通、张云秋、崔乘刚、倪晓峰、陈明君、王鑫、芦朋、王彭、谢越芳、兰永红、张丽、吕军、何灼建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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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珠海市古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誉龙数字技术有限公司、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骏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国迈科技有限公司、无畏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浙江南泰警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鑫元盾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发展中心、福建科立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警威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百安达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银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井冰、谢峰、王菁、何鹏林、王运金、杜伟、曹亮、陈建玲、陈顺通、张云秋、崔乘刚、倪晓峰、陈明君、王鑫、芦朋、王彭、谢越芳、兰永红、张丽、吕军、何灼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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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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