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9部分:组织机构与政务服务 |
|
标准编号:DB46/T 506.9-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组织机构名称和政务服务领域标识标牌英文译写方法和要求以及书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组织机构名称和政务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
|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igns—Part 9:Organizations and Government Services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10 |
发布部门: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实施日期: |
2020-10-25
|
提出单位: |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
主管部门: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海南省翻译协会、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医学院、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
起草人: |
张昊、匡晓文、张梦妍、马海燕、杨盼盼、辛婉莹、朱志敏、李孟端、杜磊、李淑珍、王琳、吴肖淮、张琳、王胜、周平、宋国选、李爽、刘柳、张芝、郑亦倩、佘旭、刘浩然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DB46/T 506《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的第 9 部分。DB46/T 50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通则;
——第 2 部分:交通;
——第 3 部分:旅游;
——第 4 部分:住宿;
——第 5 部分:文化娱乐;
——第 6 部分:医疗卫生;
——第 7 部分:教育;
——第 8 部分:商业;
——第 9 部分:组织机构与政务服务。
本文件由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海南省翻译协会、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医学院、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昊、匡晓文、张梦妍、马海燕、杨盼盼、辛婉莹、朱志敏、李孟端、杜磊、李淑珍、王琳、吴肖淮、张琳、王胜、周平、宋国选、李爽、刘柳、张芝、郑亦倩、佘旭、刘浩然。 |
|
|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 政务服务 1
4 译写方法和要求 1
41 组织机构名称 1
42 政务服务信息 3
43 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 3
44 语法和格式 3
5 书写要求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组织机构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4
A1 说明 4
A2 组织机构名称 4
A3 公共福利机构名称 10
A4 常见职务名称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政务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14
B1 说明 14
B2 政务服务信息 14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6/T 506.1-2020 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