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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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LY/T 3232-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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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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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材料、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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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Frame type engineered wood flooring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林业>>B70人造板 |
ICS分类: |
木材技术>>79.080半成品材 |
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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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 |
归口单位: |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 |
主管部门: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人造板及原木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 |
起草人: |
王宏棣、毕克新、毛磊、赵思淼、李晨琦、白雪、周志芳、何金存、赵秀、贾潇然、黄海兵、张晶、池永亮、夏野、杨健、敬军、郭洪武、刘毅、佘学彬、郭祎鹏、金月华、王仁忠、王超、袁树荣、高水昌、刘海良、王斌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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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人造板及原木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厚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桂林市荔浦王仁忠板材厂、广东
省江门市金盈木业、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槟榔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宏棣、毕克新、毛磊、赵思淼、李晨琦、白雪、周志芳、何金存、赵秀、贾潇然、黄海兵、张晶、池永亮、夏野、杨健、敬军、郭洪武、刘毅、佘学彬、郭祎鹏、金月华、王仁忠、王超、袁树荣、高水昌、刘海良、王斌。
本文件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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