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和规范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带式输送机、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U型带式输送机和管状带式输送机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丝绳牵引、气垫等特殊带式输送机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
带式输送机输送散状物料的堆积密度宜为0.50t/m^3~2.80t/m^3,物料温度不宜高于60℃,工作环境温度宜为-25℃~+40℃。当超出上述范围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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