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β射线法 |
|
标准编号:DB37/T 4378-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文件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便携式β射线法。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颗粒物(TSP、PM10、PM2.5)的测定,也适用于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的测定。本文件检出限为1?μg/m3,测定下限为4?μg/m3。 |
|
|
|
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Portable beta-ray method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5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实施日期: |
2021-07-15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和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徐标、李恒庆、王婷、张桂芹、郭亮、潘齐、谷树茂、陈妙生、杨超、李彦、周祎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和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标、李恒庆、王婷、张桂芹、郭亮、潘齐、谷树茂、陈妙生、杨超、李彦、周祎。 |
|
|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干扰和消除 2
6 试剂和材料 2
7 仪器和设备 2
8 采样和测定 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3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4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
12 注意事项 4
附录A(资料性) 不同类型β射线仪器系统组成示意图 5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1100 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β射线法自动监测技术指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