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轨道运输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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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 211-2021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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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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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规定了果园轨道运输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自走式果(茶)园轨道运输机和牵引式果(茶) 园轨道运输机的推广鉴定,其中,山地用运输机的最大爬坡度应不低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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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DG/T 211-2019;被DG/T 211-2022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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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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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归口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贵州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 |
起草人: |
王莹、张守宇、龚道宽、陈连飞、黄才志、吴佳洋、夏茄程、应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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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 211—2019《果园轨道运输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211—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部分项目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能检查内容;
——附录 A 中增加配套动力类型。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211—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贵州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王莹、张守宇、龚道宽、陈连飞、黄才志、吴佳洋、夏茄程、应博凡。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211-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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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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