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工行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化工项目)水资源论证内容、程序和技术方法,指导化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技术审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化工项目水资源论证。
化工项目水资源论证应符合下列原则:符合化工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和节水型工业有关政策要求。不损害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保障饮水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工业园区,化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承载状况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和取水影响论证,应结合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成果进行编制。化工项目取水量应符合园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化工项目水资源论证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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