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利用路面开挖产生的旧料,实现城镇道路开挖、回填和路面快速恢复,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道路基层的快速开挖、回填及面层快速恢复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包括:
a)城镇道路管道铺设、安装后沟槽、基坑、井室的快速回填和路面恢复。
b)城镇道路病害基层的快速开挖、回填和路面恢复。
c)城镇道路检查井口周围损坏路面结构的快速开挖、回填和恢复。
d)城镇道路基层及面层新建工程。
城镇道路基层的快速开挖、回填及面层的快速恢复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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