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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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253-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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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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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电子工业排污单位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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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Electronics industr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
实施日期: |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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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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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电子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4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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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2
5 监测方案制定2
6 信息记录和报告6
7 其他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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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9731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103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 120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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