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包括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共四章是我国沿海、内河区域水运工程岩土勘察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本定额是以单项勘察工作为单位;并用人工.材料和船舶机械艘(台)班消耗量表示的消耗量定额;是计算定额直接费的依据;应与《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费用计算规则》(JTS/T128-2022)和《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船舶机械仪器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95-2-2022 )配套使用。
本定额按以下原则制定。
1.定额根据水运工程岩土勘察有关技术标准;按正常的作业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等要素选型制定。
2.定额人工和勘察船舶机械仪器消耗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并考虑了正常自然条件的影响;以及工序搭接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时间消耗。
3.定额中材料消耗;包括岩土勘察工作直接使用的材料以及操作消耗。
定额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使用时;定额的人工、材料消耗以及船舶机械仪器配备和消耗;除另有规定外;不应调整。
2.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以主要工作内容列示;次要工作内容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工作内容中;除另有规定外;不应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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