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院负压隔离病房医疗环境质量,控制通过空气传播传染病的发生,规范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空气处理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达到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有效降低急性传染病扩散的危害,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医院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隔离手术室、负压隔离医学观察室以及负压生物实验室的空气处理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空气处理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特点、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结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政策,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在设计中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空气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