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工业区环境诊断及评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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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1311-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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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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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推进既有工业区高品质环境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工业区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拟进行改造的既有工业区现状环境诊断及评估。既有工业区环境诊断及评估应结合所在地的区域气候、环境、资源等特征,对既有工业区的地质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景观环境、物理环境等进行诊断和评估。
既有工业区环境诊断及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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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al diagnosis and assessment of existing industrial zone |
发布部门: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实施日期: |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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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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