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绿色、环保、装配式等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综合医院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到平疫结合。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的建设应把控感染安全,强调救治效率,坚持以人为本,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同时为医护后勤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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