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3部分:卫生健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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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T 364.13-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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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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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费用相关信息的数据元值域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费用相关信息的表示、交换、识别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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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oding for value domain of health data element—Part 13: Healthcare expenditure |
替代情况: |
替代WS 364.13-2011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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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起草人: |
杨鹏、杨喆、王霞、高轶、黄兰馨、刘丽华、冯丹、张璇、庹兵兵、吴士勇、胡建平、李岳峰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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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 WS/T 364—202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标准》的第 13 部分。WS/T 364—2023 已经发布以下 17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标识;
——第 3 部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
——第 4 部分:健康史;
——第 5 部分:健康危险因素;
——第 6 部分:主诉与症状;
——第 7 部分:体格检查;
——第 8 部分:临床辅助检查;
——第 9 部分:实验室检查;
——第 10 部分:医学诊断;
——第 11 部分:医学评估;
——第 12 部分:计划与干预;
——第 13 部分:卫生费用;
——第 14 部分:卫生机构;
——第 15 部分:卫生人员;
——第 16 部分:药品与医疗器械;
——第 17 部分:卫生管理。
本标准代替WS 364.1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3部分:卫生费用》。与WS364.13—2011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代码内容修订:
● “CV07.10.001 门诊费用分类代码表”增加代码值10至17及相应的值含义(见表1);
● “CV07.10.003 医疗费用来源类别代码表”的代码值和值含义增加“08 基金救助”, “09其他社会保险”(见表3)。
● “CV07.10.004 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代码表”增加代码值和值含义“09 移动支付”,“10 数字化人民币”,“11 绿色通道”(见表4)。
——新增代码表:
● “CV07.10.002 住院费用分类代码表”(见表2);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鹏、杨喆、王霞、高轶、黄兰馨、刘丽华、冯丹、张璇、庹兵兵、吴士勇、胡建平、李岳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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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WS 364.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部分: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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