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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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839-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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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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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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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基本要求、资料收集、归因诊断分析步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信息报告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鉴定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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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Operating specification for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deafnes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40噪声(与人有关的)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实施日期: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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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曹晓燕、张荣、魏春龙、韩磊、姚春凤、余楚楚、王苗苗、陈红、沈阳、朱春红、季晓庆、朱晓敏、张萍、刘静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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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晓燕、张荣、魏春龙、韩磊、姚春凤、余楚楚、王苗苗、陈红、沈阳、朱春红、季晓庆、朱晓敏、张萍、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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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诊断资料收集 2
6 归因诊断分析 3
7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及告知 5
8 职业病信息报告 5
9 档案管理 5
附录 A (资料性)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设施设备6
附录 B (规范性) 住院收集医学资料要求7
附录 C (资料性) 听力学检查方法9
附录 D (资料性) 听力学检查注意事项告知书样式 16
参考文献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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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854.1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 1 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
GB/T 4854.6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 6 部分:短时程测试信号的基准听阈
GB/T 7341.1 电声学 测听设备 第 1 部分:纯音听力计
GB/T 7341.5 电声学 测听设备 第 5 部分:耳声阻抗/导纳的测量仪器
GB/T 16296.1 声学 测听方法 第 1 部分:纯音气导和骨导测听法
GBZ 49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GBZ/T 238 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
JJF 1191 测听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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