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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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363-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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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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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测定。
取样体积 5 mL 时,全扫描(Scan)模式下,苯甲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0.4 μg/L,测定下限为 1.6 μg/L,甲基叔丁基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0.3 μg/L,测定下限为 1.2 μg/L,详见附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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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anisole and methyl tert?butyl ether— Purge and trap/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4-11-02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55天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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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1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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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试剂和材料1
5 仪器和设备2
6 样品2
7 分析步骤3
8 结果计算与表示5
9 准确度6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
11 废物处置8
12 注意事项8
附录 A (规范性) 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9
附录 B (资料性) 方法的准确度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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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42.3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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