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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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703.1-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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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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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内各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实施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制度建设、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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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for special equipment一
Part 1: Basic requirements |
中标分类: |
机械>>机械综合>>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实施日期: |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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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2)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市应急保障中心 |
起草人: |
张东宏、李文官、范晓东、王海忠、秦柏江、徐光、吉春生、杨鸣远、尤海珍、韩继鹏、李文忠、门嗣睿、马振玉、刘金、田昆、杨金翠、李轶、王秀军、刘涛、赵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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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5/T 3703《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的第1部分。DB15/T370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
——第3部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通则。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市应急保障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东宏、李文官、范晓东、王海忠、秦柏江、徐光、吉春生、杨鸣远、尤海珍、韩继鹏、李文忠、门嗣睿、马振玉、刘金、田昆、杨金翠、李轶、王秀军、刘涛、赵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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