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拖轮作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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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300-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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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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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港口拖轮作业的基本要求,以及单船操作、港口拖带、助靠离泊、港内护航、港内抢险、港内拖航的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主机功率或推进电机功率在720kW及以上的港口作业拖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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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Operational process of tugboats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JT/T 300-2009 |
中标分类: |
公路、水路运输>>水路运输>>R21船舶驾驶与轮机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40水路运输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87天 |
提出单位: |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0) |
归口单位: |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0) |
起草单位: |
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戴强、张达、唐思远、孙金余、陈智、凌强、李敬洋、赵佳朋、李文豪、叶青、田宇、卢翔、严东、王秋晨、张荣、吴卫杰 |
出版社: |
人民交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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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T/T 300—2009《拖轮操作规程》,与JT/T 300—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删除了“被拖船(物)”、“风流压角”、“拖艏”、“拖舯”、“拖艉”、“顶艉拖艏”、“拖艉顶艏”、“吊拖”、“合拖”、“单船操作”和“拖带操作”的术语和定义(见 2009
年版的 3.2、3.4、3.6、3.7、3.8、3.9、3.10、3.14、3.19、3.20 和 3.21);
——更改了“主拖”的术语和定义(见 3.10,2009 年版的 3.18);
——增加了“顺流带缆”和“平行带缆”的术语和定义(见 3.11 和 3.12);
——删除了有关拖轮作业工艺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第 4 章);
——增加了有关拖轮船员从业资质的规定(见 4.1);
——更改了有关拖轮驾驶人员作业中保持联系沟通的规定(见 4.2,2009 年版的 5.1);
——增加了不利水文气象条件下拖轮作业的基本规定(见 4.5);
——更改了有关作业前准备工作的内容作为作业前作业设备检查的规定(见4.6,2009年版的5.5);
——更改了有关拖缆要求的规定(见 4.8,2009 年版的 5.8);
——删除了常规拖轮拖角大小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5.9a);
——增加了有关拖轮作业过程中瞭望的规定(见 4.12);
——增加了使用拖轮智能决策辅助系统进行作业的规定(见 4.14);
——更改了有关横向移动靠离泊作业的规定(见 5.1.3,2009 年版的 6.1.8);
——更改了靠在航被拖船时靠贴部位的规定(见 5.1.5,2009 年版的 6.1.5);
——删除了利用倒缆离泊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6.1.3)、离在航被拖船时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6.1.6);
——更改了抛锚完毕对止链器及刹车带操作的规定(见 5.2.1.4,2009 年版的 6.2.1.4);
——删除了有关吹拢风缓流作业时带拖缆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7.1.2);
——更改了有关全回转拖轮用船艏拖时带拖缆的规定(见 6.1.1.2,2009 年版的 7.1.3);
——增加了有关带拖缆作业前检查、带拖缆过程中间距保持、作业中信息报告和自带缆桩带拖缆的规定(见 6.1.1.7~6.1.1.10);
——增加了有关顺流带缆、平行带缆和傍拖带缆的规定(见 6.1.2、6.1.3 和 6.1.4);
——增加了有关解拖缆开始指令的规定(见 6.2.1)、解缆前被拖船配合作业的规定(见 6.2.2)、拖缆未能一次解掉的作业规定(见 6.2.5)、拖缆解掉后的作业规定(见 6.2.6 和 6.2.7)、傍拖解缆顺序的规定(见 6.2.8);
——更改了有关解缆前对拖缆收缩的要求(见 6.2.3,2009 年版的 7.2.1);
——删除了有关拖缆解脱时被拖船航速控制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7.2.3);
——删除了有关拖艉过程中风流压角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7.5.1);
——增加了有关拖带过程中断缆处置的规定(见 6.3.9);
——删除了有关顶艉拖艏(浮筒上调头)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7.7);
——更改了有关顶推位置的规定(见 6.4.1,2009 年版的 7.8.1);
——删除了顶推全回转拖轮可不带艏缆的规定(2009 年版的 7.8.6);
——更改了有关傍拖缆绳收紧的规定(见 6.5.1.5,2009 年版的 7.9.5);
——删除了傍拖全回转拖轮可不考虑绑角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 7.9.2);
——增加了有关协助离泊顺流离泊的规定(见 7.2.2);
——增加了有关协助航行和协助大船避让的规定(见 8.1 和 8.3);
——更改了有关拖掉头的内容作为协助转向的规定(见 8.2.1~8.2.7,2009 年版的 7.6);
JT/T 300—XXXX
——增加了有关大风浪中协助转向的规定(见 8.2.8);
——增加了协助大轮脱浅、落水人员搜救和协助船舶开展灭火行动等有关港内抢险作业的规定(见第 9 章);
——删除了有关长途拖带作业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第 8 章);
——删除了有关台风季节作业的规定(见 2009 年版的第 9 章);
——增加了有关港内拖航作业的规定(见第 10 章)。
本文件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强、张达、唐思远、孙金余、陈智、凌强、李敬洋、赵佳朋、李文豪、叶青、田宇、卢翔、严东、王秋晨、张荣、吴卫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JT/T 300—1996,2009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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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单船操作 3
6 港口拖带作业 3
7 助靠、离泊作业 5
8 港内护航作业 6
9 港内抢险作业 7
10 港内拖航作业 8
参考文献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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