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发情鉴定技术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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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NY/T 4666-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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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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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犬发情鉴定的鉴定前准备、鉴定程序、判定规则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母犬的发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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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detection of bitches estrus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畜牧>>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220兽医学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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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1) |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北京希诺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李川武、熊前、叶俊华、吴衍、韦海涛、刘朗、谢翔燕、余盼、王春亮、李涛、潘彩霞、李强、杨前勇、万九生、赵建平 |
| 出版社: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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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北京希诺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川武、熊前、叶俊华、吴衍、韦海涛、刘朗、谢翔燕、余盼、王春亮、李涛、潘彩霞、李强、杨前勇、万九生、赵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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