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病理解剖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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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869-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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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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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兽医病理解剖的基本要求、人员、解剖场所、场所功能区划分、生物安全控制及应急处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动物尸体解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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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io-safety control of veterinary autopsy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DB11/T 869-2012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畜牧>>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220兽医学 |
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72天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李志军、杜鹃、李刚、王慧强、吴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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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869-2012《兽医病理解剖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本文件与DB11/T 869-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病理解剖、污染区、洁净区、半污染区、生物气溶胶、无害化处理,增加了防护区、辅助工作区、重大动物疫病(见3.2、3.3、3.4,2012年版的3.1、3.3、3.4、3.5、3.6、3.7);
b) 更改了基本要求和人员要求(见4.1、4.4、5,2012年版的4.2.1、4.2.4、4.1):
c)更改了场所要求(见6.1.2~6.1.5.6.2.1、6.2.2.6.2.4,2012年版的5.1.2~5.1.5、5.2.1、5.2.2、5.2.4):
d) 更改了固定解剖场所功能区划分(见7.1,2012年版的6.1):
e) 更改了临时解剖场所功能区划分(见7.2,2012年版的6.2);
f) 更改了生物安全控制要求(见8.3.1、8.3.2、8.4.3、8.4.4、8.5.1~8.5.3、8.5.5、8.5.6、8.5.8~8.5.12.8.6,2012年版的7.3.1、7.3.2、7.4.4、7.4.5、7.5.1~7.5.3、7.5.5、7.5.6、7.5.9~7.5.12、7.5.7、8):
g) 删除了解剖过程中冲洗用水的相关规定(见2012年版的7.4.3)。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军、杜鹃、李刚、王慧强、吴迪。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2012年首次发布为DB11/T 869-2012;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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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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