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119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的第3部分。DB11/T1191已经确定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工业企业;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
——第3部分:科研单位。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磊、郝山山、刘云熹、贾贵博、夏江涛、陈星光、王悦、王伟、冯建柱、张杰、任绍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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