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33484—2017《船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试验方法》,与 GB/T33484—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7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见第2章);
c)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d) 删除了试验程序的相关要求(见2017年版的2.2);
e) 更改了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见4.1,2017年版的2.1);
f) 更改了泡沫灭火系统装有遥控控制阀的要求(见5.1,2017年版的3.2);
g) 更改了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描述(见5.6,2017年版的3.7);
h) 增加了泡沫灭火系统分类要求(见6.1);
i) 更改了安装泡沫装置试验的组成(见6.2,2017年版的4.2);
j) 更改了操作站前期试验的设备组成(见7.3,2017年版的5.3);
k) 更改了释放液体区域排水系统的运行要求(见8.4.4,2017年版的6.4.5);
l) 更改了泡沫液输送试验的内容(见8.6.6,2017年版的6.6.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7)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锁龙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泉州市山河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长兴晓祥船舶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州瑞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虹泰消防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合兴船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猛、潘煜、李春明、黄亚树、涂建新、马建明、武华胜、徐宁、刘军峰、韩彩凤、梁小娴、郭乃玮、郑卫敏、陈存裕。
本文件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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