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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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3/T 1025-202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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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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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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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经营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的经营资质要求、进货检验要求、贮存要求、专区专柜要求、销售要求、广告宣传要求、不良反应记录和报告要求、召回要求、人员及培训要求和安全自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包括实体门店和网络销售)从事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活动的实施与管理。
大型商超等其他经营母婴用品单位亦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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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normalized sale of special food and cosmetics of stores for mothers and children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部分徐州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号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 发布部门: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 实施日期: |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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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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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起草单位: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起草人: |
翟文静、刘可、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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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文静、刘可、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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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07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 1076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GB 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
GB 2559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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