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狂犬病消除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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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T/CADERM 3054-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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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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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人狂犬病消除工作的消除要求和判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对人狂犬病防治的评估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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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riteria for elimination of human rabie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 发布部门: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 实施日期: |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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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动物伤害救治分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等 |
| 起草人: |
王传林、兰频、陈庆军、刘明俊、谢璐涛、赖林杰、杜望、刘皖娟、陈颂如、殷文武、刘斯、吕新军、朱政纲、康新、薛乔升、刘珵、李明、郭志涛、庄鸿志、吴俊华、石斌、唐华民、李洪臣、王博、吴卫中、邹建平、苗冬滨、刘明法、范昭、冯祖欣、唐映利、杨树青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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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动物伤害救治分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天津市西青医院、晋江市中医院、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北京市昌平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大学附属中心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传林、兰频、陈庆军、刘明俊、谢璐涛、赖林杰、杜望、刘皖娟、陈颂如、殷文武、刘斯、吕新军、朱政纲、康新、薛乔升、刘珵、李明、郭志涛、庄鸿志、吴俊华、石斌、唐华民、李洪臣、王博、吴卫中、邹建平、苗冬滨、刘明法、范昭、冯祖欣、唐映利、杨树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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