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扫码设备数据应用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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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2/T 1030-2022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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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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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扫码设备数据应用的基本原则、应用场所、对接要求、数据使用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无锡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码设备的数据应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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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无锡市地方标准文件废止公告 2025年第5号(总第31号)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8数据信息 |
ICS分类: |
35.040.50 |
| 发布部门: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 实施日期: |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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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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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
| 起草单位: |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无锡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灵锡互联网(无锡)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胡逸、权辉、吴启平、章瑜桢、寿孝波、郑霄、肖梦娜、蒋子海、王娟、宋建华、陈卿、王霄羽、陆嘉骏、陈昱宁、季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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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无锡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灵锡互联网(无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逸、权辉、吴启平、章瑜桢、寿孝波、郑霄、肖梦娜、蒋子海、王娟、宋建华、陈卿、王霄羽、陆嘉骏、陈昱宁、季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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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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