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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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1/T 1224-2024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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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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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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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和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外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综合评价,也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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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 units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165项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
| 发布部门: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实施日期: |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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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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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协会 |
| 起草人: |
陈森、张志民、俞学如、王婷婷、刘斌、杜敏、张政、毕建华、李婧、林春骏、王渝凯、王永明、陈锋、施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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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森、张志民、俞学如、王婷婷、刘斌、杜敏、张政、毕建华、李婧、林春骏、王渝凯、王永明、陈锋、施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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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 1
41 合规 1
42 就近 1
43 鼓励技术创新 1
44 鼓励综合利用 1
5 基本要求 2
6 评价指标 2
61 经营能力 2
62 运输距离 2
63 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2
64 处理方式 2
65 环保信用 2
7 计算方法 2
8 结果应用 3
附录 A(规范性)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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