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水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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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3817-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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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4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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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用水定额的一般要求,以及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用水定额使用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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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Water quota of agriculture |
替代情况: |
替代DB32/T 3817-2020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P40给水、排水工程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10天然水资源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 实施日期: |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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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 |
| 起草人: |
杨星、郭相平、刘敏昊、董阿忠、蒋伟、任瑞英、张雯叶、侯苗、齐斐、陈盛、邱立波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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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32/T 3817—2020《灌溉用水定额》,与 DB32/T 3817—202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 1 章,2020 年版的第 1 章);
b)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 3.3~3.7);
c)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 2020 年版的 3.2、3.4~3.15);
d) 增加了一般要求(见第 4 章);
e) 删除了省级分区、主要作物和灌区类型的规定(见 2020 年 版的第 4 章);
f) 更改了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 5 章、附录 B,2020 年版的第 5 章);
g) 增加了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 6 章、附录 C);
h) 增加了畜牧业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 7 章、附录 D);
i) 增加了渔业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 8 章、附录 E);
j) 删除了 2020 年版的附录 A;
k) 更改了部分灌溉分区的范围(见附录 A,2020 年版的附录 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星、郭相平、刘敏昊、董阿忠、蒋伟、任瑞英、张雯叶、侯苗、齐斐、陈盛、邱立波、郝树荣、王振昌、操信春、鞠艳、张凌霄、余泓宇、章二子、孙文吉、陈朱叶、殷小青。
本文件于 202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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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2
6 林业灌溉用水定额 2
7 畜牧业用水定额 2
8 渔业用水定额 2
附录 A(规范性) 灌溉分区 3
附录 B(规范性) 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8
附录 C(规范性) 林业灌溉用水定额 18
附录 D(规范性) 畜牧业用水定额 19
附录 E(规范性) 渔业用水定额 20
参考文献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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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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