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
 |
| 标准编号:DB32/T 5191-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
| 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动物放射诊断设备安全要求、放射防护设施安全要求、动物放射诊断操作安全要求、放射防护检测要求及其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诊疗机构的放射诊断放射防护。 |
|
|
|
| 英文名称: |
Radiological health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anim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stitution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
| 实施日期: |
2025-10-10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
| 起草人: |
冯子雅、党鹏、蒋正、李发强、杨丽娟、章益飞、闫军、张磊、邢艳秋、卢叶松、王进、杨小勇、田蓝岚、曹兴江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子雅、党鹏、蒋正、李发强、杨丽娟、章益飞、闫军、张磊、邢艳秋、卢叶松、王进、杨小勇、田蓝岚、曹兴江。 |
|
|
前言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5 动物放射诊断设备安全要求 2
6 放射防护设施安全要求 2
7 动物放射诊断操作安全要求 3
8 放射防护检测要求 4
9 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4
附录 A(规范性) 动物诊疗机构放射诊断机房放射防护检测方法 6
参考文献7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 9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