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量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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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311/T 309-2025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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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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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诚信计量的管理要求、诚信计量服务要求、投诉纠纷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加油站、电动车充电站、眼镜制配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金银首饰店、餐饮店、医疗卫生机构等从事商业、服务业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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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田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丽水市中心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凯、蓝卉、刘薇、吕淑波、陈翔、饶琛、潘俊、陈晓明、李德洋、毛燕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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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诚信计量管理要求1
41 基本要求1
42 管理部门职责及人员要求2
43 计量管理制度2
44 计量器具的配备2
45 计量器具管理2
46 计量巡查3
47 商品量的管理4
48 计量单位管理4
5 诚信计量服务要求4
51 诚信计量方针、目标4
52 诚信计量承诺4
6 计量投诉纠纷处理4
附录 A(资料性) 诚信计量承诺书5
附录 B(规范性) 记录格式6
B1 计量器具台账6
B2 巡查记录6
B3 投诉处理记录6
参考文献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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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62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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