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5845分为以下五个部分:1.GB/T15845.1-1995《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视听用户终端业务中64^-1920kbit/s信道的帧结构》
2.GB/T15845.2-1995《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视听系统中帧同步的控制和指示信号》3.GB/T15845.3-1995《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使用2Mbit/s以内数字信道的视听用户终端之间建立通信的方法》4.GB/T15845.4-2003((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窄带视听系统和终端设备》5.GB/T15845.5-1995《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PX64kbit/s视听业务的视频编解码器》以上各部分分别等同采用了ITU-TH.221,H.230,H.242,H.320,H.261建议。
本部分为GB/T15845的第4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了ITU-TH.320建议(1999版),在编写格式上按GB/T1.1-200。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ITU-TH.320建议是会议电视系统的框架性标准,该建议涉及到帧结构、音频编码、视频编码、与其他类型终端的互通等方面的内容。
本部分代替GB/T15845.4-1995《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窄带视听电话系统和终端设备》。
GB/T15845.4-1995是在1992年版的H.320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的,为GB/T15845-1995的第4部分。
本次仅对GB/T15845.4-1995作了修订,其余几个部分待相应的国际建议版本相对稳定后再做修订。
本部分与GB/T15845.4-1995相比较,主要增加了如下内容:-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直接采用ITU-T建议;-表1的内容较1995年版有较大变化,例如,在该表中增加了对视听电话模式的六个注释;-表2的内容较1995年版有较大变化,例如,在该表中对终端必须支持的模式和可以支持的模式做出了规定;-增加了4.3.2.2运行在H.244建议的信道汇聚器上的单信道设备的可选要求一条。
-4.4.1的呼叫建立的正常过程的各个阶段中,相对于1995年版,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4.4.5中增加了音频信息的传送内容;-4.5.1中增加了部分内容;-增加了`4.5.3受限网络一条内容;-5终端要求一章中,增加了音频安排及测试原则等内容;-`5.3音频通路的延迟补偿一条中增加了部分内容,例如对延迟补偿的插人的要求及方法做出了规定;-115.4控制与指示一条中增加了可选的控制与指示信号的内容;-6互通信一章中增加了6.3与其他视听终端互通一条内容,包括与H.324终端互通,与H.322终端互通,与H.323终端的互通;-增加了一个资料性附录AH.320系统使用的可选的增强视频算法。
GB/T15845.4-2003八TU-TH.320:1999本部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史德年、刘晓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