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a)玻璃容器在经受121±1℃水侵蚀60±1min内表面耐水性的测定方法。耐水性是通过用盐酸溶液滴定制备好的、一定量的淬取液求得的。此时,容器的耐水性与所消耗盐酸成反比。B)玻璃容器的分类。此分类是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性的测定方法而定的。注:滴定法规定的玻璃容器耐水性HC级与根据ISO 4802-2获得的HC级具有可比性,尽管两种方法的个别试验结果会不同。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玻璃瓶、小玻璃瓶、安瓿、烧瓶和烧杯等玻璃容器。这些玻璃容器是用经过表面处理或未经表面处理的钠钙玻璃、硼硅酸盐玻璃或中性玻璃制成的。本标准不适用于双联安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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