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产盐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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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G/T 3783-2005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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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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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副产盐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由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盐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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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By-product hydrochloric acid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HG/T 3783-2021代替 |
中标分类: |
化工>>无机化工原料>>G11无机酸、碱 |
ICS分类: |
化工技术>>无机化学>>71.060.30酸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5-07-10 |
实施日期: |
20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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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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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化学标委会氯碱分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锦西化工研究院 |
起草人: |
胡立明、邢兆伍、李富荣、金涛、王志敏 |
批文号: |
16315-2005 |
页数: |
6页 |
出版社: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书号: |
155025.0288 |
出版日期: |
2005-11-10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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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副产盐酸产品实际质量状况和企业标准,部分参照GB320《工业用合成盐酸》制定。
本标准依据国内生产企业工艺状况、设备能力,将产品划分为31.000,20.0%,10.0%三种规格。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SAC/TC63/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西化工研究院、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立明、邢兆伍、李富荣、金涛、王志敏。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SAC/TC63/SC6)负责解释。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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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gvISO-780e1997)
GB320工业用合成盐酸
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602-2002,neqISO6353-1,1982)
GB/T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603-2002,neq工SO6353-11982)
GB/T125。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1992,neqISO3696,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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