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据说牵头起草馒头国标的企业透露,标准的馒头“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这引起了“不规则馒头”爱好者的恐慌。好在官方马上出来否认此为假新闻。也许,那家企业的初衷,确实想把这个纳入国家标准,只不过“未遂”而已。
如果这样的标准真成立了,众人的担心就会成为现实。我倒不担心那些三角的馒头、四方的馒头怎么办。而是担心那些同样是“圆形或椭圆形”,但半径和长半轴、短半轴不符合标准的馒头怎么办。倘若那家起草标准的企业像对照华南虎照片那样,挨个仔细推敲——是真馒头,还是假馒头,那些在蒸笼里没对准焦点和焦距的馒头,可就麻烦了。进一步的担心是,一旦标准升级到2.0、3.0版,对馒头有了立体几何和曲面标准,我们还需要从拓扑结构、流形积分的观点,深化对馒头的数学本质的认识。
更令我不安的,还不是这些技术问题。而是看到有人对企业这种做法的理论解释,援引了“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产品”这个IT公式。我应郑重指出,这与做馒头毫无关系。但是,同时承认,它和苹果可能有点关系。
就在去年12月31日,美国圣迭戈市民Stacie Somers向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使用FairPlay保护AAC音乐格式,不仅忽略竞争对手的音乐文件格式,还刻意抵制例如微软WMA这样的格式,滥用其iTunes商店和iPod播放机的垄断优势。用通俗的话来说,苹果想长得跟别人不一样,不标准,滥用了垄断优势。我认为苹果确有这个问题。
馒头不必标准化,苹果应该标准化。理由很简单:馒头标准化,会减少用户选择;苹果标准化,会增加用户选择。
这不是双重标准,因为涉及的是旧经济与新经济(行情论坛)的不同,规律不一样。“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产品”这个公式具有特指,不能滥用于旧经济。区别在于,“一流企业做标准”所说的标准,是“技术”的标准,或者说是可以决定技术是否兼容、谁存谁废的标准。像当年录像机BATA标准与VHS标准,一旦确定一种,另一种标准下的成串技术,就会失去作用。又好比,你用GSM标准的手机,就没法与CDMA标准的手机兼容通话。“一流企业做标准”不是指馒头标准这种“产品”的标准。馒头不存在圆的馒头吃得下去,方的馒头“不兼容”、没法吃的问题。
更深层次的区分在于,比特的技术标准,通过模块标准化,让不同的技术更好发挥差异优势,更利于实现产品应用上的多元化;而原子的技术标准,通向产品上的非个性化、非定制化。前者越标准化,就越差异化;后者越标准化,就越无差异化。前者通向品种经济(即范围经济),后者通向品种不经济(即规模经济)。
苹果的问题在于长期坚持技术封闭路线,不愿与他人兼容。用北京话说叫“独闷儿”。造成同一首歌,有的设备能放、有的不能放的麻烦。比这个更严重的,是微软的文档格式问题。微软DOC格式与国际标准文档格式(UOF)不兼容,直接导致搜索引擎无法穿透它为我们提供检索服务;也造成消费者难以共享不同办公软件文档资源。
1月3日,微软中国通过国内媒体就文档格式标准问题发表言论,以“微软在2007年年初启动了UOF和OOXML文档格式(按:指微软格式)的转换器项目”为由,主张“多标准可能会给客户更多的选择”,歪曲了统一的标准会给客户更多选择的常理。多产品增加客户选择的道理成立,多标准增加客户选择的道理却不成立。因为标准之间进行转换,本身就增加了用户成本。
也就是说,馒头蒸成圆的、方的、三角的甚至华南虎形状的,可以增加用户选择;但文档各不兼容分成苹果的、微软的、ADOBE的,却会减少被锁定用户的选择。所以说,馒头不必标准化,苹果和微软应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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