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3170号
关于发布《绿色低碳县城评价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2〕13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等单位编制的《绿色低碳县城评价标准》,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429-2026,自2027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发布《绿色低碳县城评价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2〕13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等单位编制的《绿色低碳县城评价标准》,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429-2026,自2027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