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33-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0.5、2.0.1(1、3)、5.1.2(1)、5.2.9、5.2.lO(1、2、3、4)、6.1.1、6.2.1、6.3.1、7.1.1、7.3.1(1)、7.4.1、7.4.2、7.4.3、7.4.5(1)、7.4.8(3、5)、7.7.3(1)、9.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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