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监局关于全省131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进集中复审工作。现对全省即行废止224项,修订358项,转化2项,继续有效735项,总计131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面向社会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xlsx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1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进集中复审工作。现对全省即行废止224项,修订358项,转化2项,继续有效735项,总计131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面向社会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xlsx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