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等4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告 第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质监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质监局共同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发布《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等4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质监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质监局共同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发布《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等4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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