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公布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2018〕28号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2014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经审核,决定43项标准继续有效并更新标准代号,修订25项标准,废止1项标准。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复审公告.pdf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15日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2014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经审核,决定43项标准继续有效并更新标准代号,修订25项标准,废止1项标准。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复审公告.pdf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