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30号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出处: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8072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