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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标准延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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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由于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中,原定于9月1日实施的两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行业标准将延期实施,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这两项强制性交通行业标准分别是JT 711-2008《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JT 719-2008《营运卡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参与标准及实施细则起草的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永福告诉记者:“国内主要商用车生产企业已对标准有所了解,对运营企业和运管部门的宣讲、培训工作尚未完成,一系列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记者随后从温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等客运企业了解到,他们对标准的具体内容还不十分了解。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宇通客车虽然参与了标准的制定工作,对具体实施细节和操作过程仍存在一定的困惑。“标准实施后,究竟由哪家机构负责检测车辆的燃料消耗量是否达标?又由哪个部门监督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宇通客车副总工程师吴晓光对记者说。
“这些问题在制定中的细则里都能找到答案。”李永福告诉记者,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企业向谁提出检测车辆燃料消耗量的申请,谁来核查车辆的具体材料和相关参数,具备什么条件的检测机构有资格对车辆进行燃料消耗量试验,试验数据将报给哪一个管理部门,由谁来发布等。如果对最终发布的结果有异议,企业可以提出申诉。实施细则中将说明由哪一家单位受理企业的申诉。
李永福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负责发放营运证的一些基层交通管理部门把不住关口。“有些相关县级单位还不知道这两项标准, 或者不了解标准的具体内容。还有一些基层单位没有条件上网,不能到交通运输部的相关网站上核查车辆达标信息。由于各基层部门硬、软件条件存在差距,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难度。”
审批程序基本确定
两项标准实施后,一辆商用车需要经过怎样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准进入运输市场?对此,李永福进行了一番详细解释。
首先,客车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实实在在的车,不仅是汽车产品公告中的一系列参数,同时必须保证参数的真实性。在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客车企业向交通运输部指定单位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车型材料。经过检查,如果相关材料齐全、合格,该指定单位会通知企业进行燃料消耗量的试验。然后,客车企业要到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并将试验数据报给交通运输部专门指定的管理部门。该部门根据试验报告和车型材料再次进行检查,确定合格后上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辆的型号输入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更新。从事客货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去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营运证。负责发放营运证的部门到交通运输部的网站上查询该型号车辆燃料消耗量是否达标,并按照要求检查车辆的各项技术和质量参数是否与网上公布的信息一致。如果车辆的燃料消耗量达标,各项参数属实,就发放营运证。否则不予发放。
李永福对记者说:“我们要对每一个检测环节的部门进行培训、宣讲,以确保标准得以贯彻执行。刚运行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繁琐和麻烦,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标准实施后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
企业最关心结果是否客观、公正
“标准的实施对车辆生产企业影响深远。如果我们生产的车辆不达标,就不能进入运营市场,使用范围将受到很大限制。客户买了我们的车,如果因为油耗不达标而拿不到营运证,不仅客户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对客车企业的品牌形象也是一个打击。所以,宇通从参与标准制定的时候就开始进行准备了。”吴晓光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其他商用车企业相关人士时了解到,大家普遍认为,标准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高,多数企业的产品都能达到要求。有些企业的产品目前已达到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对于较为繁琐的审批程序,企业相关人士普遍表示,最关键的一点是保证结果客观、公正。否则,标准的实施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由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营运客、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即将进入实施阶段。两项标准的实施能否达到降低我国营运车辆能耗水平的预期效果,检测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及审批流程是否完善、科学非常关键,也是商用车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参与标准及实施细则制定的相关人士介绍的情况,我们做了一个审批流程图,希望给读者一个更加直观的印象。具体审批流程,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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