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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标准废止245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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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发布“工科[2009]第58号”公告称,《中国国内电话网NO.7信号方式技术规范(暂行规定)》等287项标准继续有效,《铜芯聚烯炬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等28项标准予以修订,《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试行)第一分册》等245项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废止。
工信部此次发布的公告,是在工信部领导下,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根据通信行业标准复审计划,按照通信产品及基础、网络与交换、数据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五个专业,组织专家对标龄在10~20年的560项通信行业标准进行认真审查之后所发布的结果。
此次复审予以修订的28项通信行业标准中,26项标准为对各标准自身内容进行修订,其余两项标准YD/T612-1993《传真通信设备可靠性指标及实验方法》与YD/T703-1993《文件传真三类机检验测试方法》需整合修订,并且公告中还列出了这28项标准的修订单位,并对完成标准修订列出了具体的时间表。
近年来,信息通信产业快速发展,设备技术不断升级换代,为做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撑产业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在工信部的领导下,CCSA自2008年就启动了对通信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当年就完成了标龄20年以上的36项通信行业标准的复审。
明年年底之前,工信部科技司还将对标龄在5年以上的通信行业标准进行复审。这将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对通信行业标准的管理,健全通信行业标准的研发机制,完善我国通信行业标准管理体系,促进国家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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