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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成立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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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新闻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审评委员会)。第一届审评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第一届审评委员会由350名委员和20个单位委员组成(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工作。委员会下设10个专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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