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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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Y/T 10047-2003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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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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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包括海上平台、浮式生产系统、系泊系统、水下生产系统、海底管道和陆上终端。陆上专用港口或码头、油库等海上油(气)田开发附属工程应执行其他相应规范。
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及其陆上终端的环境保护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标准未提及的部分,可参照执行有关部门或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或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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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of offshore oil/gas field development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SY/T 10047-2019代替 |
中标分类: |
>>>>Z0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1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
发布部门: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3-03-18 |
实施日期: |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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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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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
起草人: |
任叙合 |
批文号: |
11648-2003 |
页数: |
11页 |
出版社: |
石油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3-08-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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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叙合。
本标准主审人:姜德祥、魏文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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