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11145:2006《激光和激光相关设备的术语与符号》(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11145:2006重新起草。
本标准与ISO11145:2006 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对ISO11145:2006中的激光和激光器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激光术语除全部采用国际标准定义外,增加了激光受激发射及相干性、单色性和方向性的特性内容。激光器术语除全部采用国际标准定义外,增加了激光器的分类内容,丰富对激光器形成关系的了解。
---除采用ISO11145:2006中全部术语和符号外,增加了一些ISO11145:2006 中没有的术语。对术语条款顺序重新进行了编排。对于采用ISO11145:2006的术语,在术语条款后面,均注明了对应的ISO 标准的条款编号。
本标准代替GB/T15313-1994《激光术语》。
本标准与GB/T15313-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国家标准中与ISO11145:2006标准相同的术语,按照ISO11145:2006的定义进行了修改与整理。
---对原标准重点补充了:半导体激光器(量子阱激光器、量子点激光器、量子线激光器;垂直腔面发射器件;单条、叠层、堆积半导体激光器;直接泵浦技术);光纤激光器(光纤放大器、光纤光栅;双包层光纤、包层泵浦;光子晶体、光子晶体光纤);新材料和器件(掺铒玻璃;陶瓷激光材料、陶瓷激光器;钛宝石、钛宝石激光器;钒酸钇、钨酸钆钾…;漫反射聚光腔);强激光器(热容激光器;激光光束合成技术)等新发展的激光器术语和相关材料、器件及技术的术语。
---2.5激光设备与应用为新增加部分,主要增加了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测量、激光印刷和激光信息应用等方面的术语,这部分术语应用面广,迫切需要明确技术内涵和术语统一。
---标准中与ISO11145:2006对应的符号和单位,等同采用ISO11145:2006,其他符号和单位仍与前版标准一致,使符号和单位的使用保持连续性。
---对国际标准术语laser[ISO111453.30]在等同采用的前提下,增加了激光器分类的内容,使术语的定义更加全面和深入。
---对原标准中用名词定义名词的部分术语,应用技术内涵进行了重新定义,深化了术语定义的技术内涵。
---本次修订新增加和补充术语121条,修改术语120条,未修改的术语38条。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兵器工业第二九研究所、国营第五三零八厂、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麦绿波、陈亦庆、刘庆明、赵长明、高春清、魏晓羽、金锋、孙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313-1994。
|
|